河北省林业局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2007年林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在去年平山县先期进行了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由于这一工作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涉及广大林农切身利益,被称为继土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意义重大。一、石家庄市集体林地的基本情况石家庄市是一个平原与山区地貌兼有的地区。
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7%,林业在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承担着“为全省增资源、为全市保水源、为省会阻沙源、为农民拓财源”的历史重任。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的国有集体场圃改革为标志,石家庄市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近20多年的实践与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总的看,改革还不彻底、不全面。
根据河北省200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石家庄市林业用地面积798万多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7.8%。其中,国有林地10万亩,个人或承包单位使用林地299万亩,集体林地489万亩。集体林地中扣除不进行“林改”的4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还有445万亩仍旧归村组集体统一经营。
归集体经营的445万亩林地和归个人或承包单位使用的299万亩林地,有的是责任山、自留山,有的是群众或其他团体购买了“四荒”林地使用权,还有的是集体收回后群众仍持有林权证的责任山,甚至是自留山。存在着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有的地方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来划分给农户经营的自留山和分包到户的责任山收归集体,或转让给其他个人和经济组织,打乱了原有的承包关系;有的集体林由于没有落实具体的经营者,名义上的“集体山”,成了事实上的“无主山”,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得不到落实;有的集体山林转让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低价转让,损害了森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有些地方林业产品经营收入大部分作为集体开支,甚至进了少数人的腰包,农民得不到多少实惠,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石家庄市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延缓了造林绿化步伐,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健全机构,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县、乡、村各级都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要抽调业务熟、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组建市、县、乡、村林改办事机构,负责对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组织召开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究、安排本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抓好各级林改工作业务骨干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等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和广大基层干部熟练掌握林改政策和业务,增强指导、协调、组织林改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宣传,广泛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宣传媒体及召开乡(镇)、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团员大会、妇女会和书写墙报、标语、印发学习材料、宣传单、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原则、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相关政策,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关心改革、参与改革,积极投身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为林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干部群众基础。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要从林区实际和广大林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到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坚持因地、因村、因林制宜,制定具体改革方案,区别国有林与集体林、公益林与商品林、自留山与责任山、林农与企业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
特别要注重处理好天然林中的商品林、自然保护区中的人工林、国有林中的集体林等复杂情况,实行不同的改革办法,通过扎实的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林农的利益,充分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调整、用好、用活林业政策。阻碍林产业发展最核心的原因是政策不完善。
有些政策不配套,政策缺少连续性,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挫伤了投资造林者的积极性。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调整林业政策。要对商品林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宽松的采伐管理政策;改革采伐限额和采伐指标制度,真正落实“谁种谁受益”的政策。
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根据石家庄市实际,需市、县(市、区)要配套、调整的政策有:明晰产权后确认由个人或其它经营主体管理的宜林地,未纳入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规划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适当资金补助。个人或其它经营主体所造林木,自愿按生态公益林经营的,优先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范围,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
县(市、区)级政府结合本地情况在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林农个人或其它经营主体加快完成荒山绿化。县(市、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林业工作站,要积极组织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方面的支持。五是用现代理念谋划林产业发展。要根据市情、林情,大力发展林浆纸一体化、木材加工及人造板、生物质能源、特色经济林及森林生态旅游等五大产业。
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调节,搞好林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植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加强统筹规划和基地建设,搞好精深加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打造林产品的品牌。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搞活国内外两个市场,实现林业产业的最大效益。
六是全面实施“科教兴林,人才强林”战略。牢固树立“科技兴、林业兴,人才强、林业强”的观念。整合全市林业科技力量和资源,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建设。
在科技成果转化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强的科技项目和示范基地。七是搞好配套改革,及时确权登记。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和发证要做到“三化”:一是改革成果法律化。林权登记发证与明晰产权同步进行,明晰一块登记一块,用签订合同、核发林权证的法律形式保障改革成果。
二是发证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登记程序进行登记发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备,证(图)地相符,基层组织和林权单位无异议。
三是档案管理科学化。进一步明晰集体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通过“林改”建立起林地管理档案,林权登记、林权证核发、变更等档案,实行微机和文书双档案,为以后的林木管理打下全面的、连续的基础平台。在搞好林业产权改革的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林业其它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新型的林业合作经营体系、林业服务体系和森林资源“三防”体系,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业主自筹、金融支持、多元投入”的林业融资机制。
积极推进林业部门职能的转变,建立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八是坚定不移地抓好林业生态建设。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保护生态的法律法规,采取超常规措施抓好生态建设。
要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并运用多种手段,抓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
要以实施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搞好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真正把石家庄市打造成为生态良好、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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